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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企业债券法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时间:2020年03月03日 来源:仙桃城投

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发行2020年企业债券特对该项目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本次询价采用低价中标法,请各公司自行报价。现将此次活动内容及规定如下:

一、工程名称

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企业债券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秉持“客观”、“独立”和“公正”的评级原则,根据债券发行需要提供法律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法律意见书,配合此次企业债券工作顺利进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能被债券审核主管部门和投资人认可,法律意见有助于发行债券降低发行成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适应),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律师事务所注册专职律师超过100人,成立超过15年;

4.律师事务所在湖北省有长期稳定的办事机构,存在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不得以总所名义参加本次投标。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业绩要求:本项目承办律师近5年来承办公司债券项目累积10件以上。本项目承办律师近3年为国有企业及政府机关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业绩10件以上。

7.法律服务响应时间:本项目承办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响应。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价文件

1、报价函。本次法律意见书出具及更新费用收费总额不得高于15 万元

2、按采购公告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准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格证明问题,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格式自拟。

3、投标报价函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本公告第三大项的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函的递交:

1、因受新型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电子报价函递交的方式,报价时间为2020年03月09日上午10:30-10:35分

 2、参与报价的公司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将报价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7330823QQ.COM)

 3、未在规定的时间发送报价函,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仙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艺    电话:13972947635 

 

 仙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