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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投公司党委关于加强重点工作督办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来源:仙桃城投

为推进公司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强化重点工作、重点事项的高效组织和协调推进。现结合公司实际,就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督办对象

城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及子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二、督办内容

(一)上级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公司党委会、专题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部署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重要指标、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

(五)重点工作组织推进中的协调协作情况

三、督办机制

1. 分工负责机制。城投公司党委督办工作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统筹协调负责,明确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共同协助督办。成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督办室主任由王晓宁同志兼任,成员由程明、王芬江松、王为等同志组成,日常督办工作督办室副主任程明具体负责。采取专项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以及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进行,确保督办效果。督办室对推进滞后、超过期限的事项,拟定《重点工作交办事项通知单》(以下简称《交办单》)或《党委会交办重点事项督办通知单》(以下简称《督办单》),由办公室汇总登记编号经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签字后下发。

2. 考核督办机制。实行重点工作周督办月考核推进机制。根据办公室拟定的重点工作清单纪检监察室以周为单位及时督办工作推进情况,形成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周报表、文字汇报材料,及时掌握完成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督办建议。每月督办室出具《督办通报》,未按时完成的各类交办事项(包括书面交办、会议交办和主要领导口头交办事项)由督办室及时流转到相关部室和部门,督办室建立相关台账,按时点及要求跟踪督办并及时向交办领导报告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交办事项到期未完成的,进入督办程序,由督办室指定专人全过程跟踪进展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按要求完成。

3. 定期汇报机制。建立督办反馈建议报告机制。督办室周五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报告主要领导,同时反馈给各部室及子公司。建立重点工作交办、督办制度,对部室或及子公司未能按时完成的工作由督办室开具《督办建议单》,提醒按要求完成;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室子公司提出督办建议;书面或口头2次督办未果的,由督办室开具《交办单》,限期按要求完成;在交办单要求时限内仍未能完成的,由督办室开具《督办单》。

4. 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配合协调协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协调协作,各部室子公司之间需要协调协作的事项,一般事项由部室副主任,重要事项由部室主任沟通衔接,对口头沟通未果的事项,由部室副主任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需其他部室协调协作的事项及建议,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签发《协办单》经督办室流转到相关部室,限期办结。

四、督办运用

1. 动态管理机制。对重点督办内容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督办室会同相关部室子公司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任务交办后,实时跟踪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目标任务完成后,有选择地对重点督办事项进行回头看,对领导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督办事项,进行实地调查复核,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建立督办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重点督办内容的实时跟踪、动态管理。

2. 考核制度。相关责任部室、子公司在收到《交办单》或《督办单》后,要专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关工作在责任期限内落实到位。各承办部室、子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督办室。责任部室子公司每收到一次《交办单》,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中扣0.1分;每收到一次《督办单》,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中扣0.2分;协办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协办工作,主办部室和协办部室责任部门均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中扣0.1分。交办、督办事项各部室、子公司必须责任追究到人、考核扣分到人。对督办室下发的《交办单》或《督办单》,因思想不重视、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由纪检监察室按有关规定启动查办和问责程序。

 

 

中共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党委会

          2022322日     


 

市城投公司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任务分解表

 

责任部室

工作职责

办公室

1. 负责提供重点工作督办清单

2. 负责下发《交办单》《督办单》

3. 负责出具督办通报

纪检监察室

1. 负责按照督办清单收集汇总责任部室及子公司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佐证资料,形成表格及文字汇报材料。

2. 负责根据《交办单》《督办单》督促责任部室及子公司按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 负责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政绩目标考核,根据出具的督办通报、《交办单》《督办单》等对责任部室、子公司年底扣分。

4. 负责按有关规定,经公司党委同意后,及时启动查办和问责程序

各部室、子公司

按照公司党委要求,负责具体落实重点工作,按要求上报落实情况同时,按照公司重点工作督查小组下发的《交办单》《督办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整改到位。